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4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5次会议、2013年4月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2]

内容

为依法惩治敲诈勒索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