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开国元勋(Founding Fathers of the United States),指为美国宪法做出重要思想贡献的人。包括或部分包括起草、签署了《邦联条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和《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的政治领导人、美利坚合众国制宪会议代表以及参与美国革命的领袖[1][2][3]。 含义
《美国宪法》(The U.S. Constitution)作为一份非凡的文件,汇集了许多人的思想和几份现有文件,包括《邦联条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和《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为美国宪法做出重要思想贡献的人被称为“美国开国元勋”[1]。 许多美国开国元勋参加了制宪会议,《宪法》就是在制宪会议上制定和批准的。例如,乔治·华盛顿主持了制宪会议。其他一些美国开国元勋没有出席会议,但在其他方面做出了 重要贡献。《独立宣言》的作者托马斯·杰斐逊在大会召开时担任驻法国大使。他通过与詹姆斯·麦迪逊通信,随时了解费城的会议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