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勤

隶属于公安部门的组织
公安特勤隶属于公安部门,主要担负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市主要领导及重要来访外宾警卫任务,由公安部警卫局[a]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公安厅(局)设有警卫处。[2][3][4][5]
公安特勤最早是中国武警部队下辖的公安警卫部队,[5][6]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警卫部队改制。根据方案,公安警卫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之后,公安部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原警卫局重组为特勤局,特勤局延续原警卫局职责任务。[7][5][8][9]现有公安部特勤局以及31个省级特勤局。[10][11][5]

历史沿革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立于1983年4月5日,前身是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始建于1949年8月。[12]
1982年6月19日,根据〈中共中央批转公安部党组〈关于人民武装警察管理体制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精神,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地方内卫任务及内卫值勤部队移交公安部门,同公安部门原来实行义务役制的边防、消防等警种统一起来,重新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