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惨案

1927年3月24日发生在南京的炮轰事件
1927年3月24日,因北伐军攻入南京城,士兵实施抢劫,波及多国领事馆和侨民,英、美等国以保护侨民为借口,下令军舰炮轰南京,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此事被称为南京惨案,又名宁案。[1]
1927年3月24日,北伐军第2军、第6军和第40军进占南京,守城的北洋军阀张宗昌所部直鲁联军下关码头渡江北逃。在此期间,南京城内的暴乱士兵和地痞流氓实施抢劫,波及外国领事馆和侨民,包括金陵大学副校长美国人文怀恩在内等多名外侨伤亡。英、美等国即以保护侨民为借口,下令停泊在下关江面的军舰炮轰南京,造成城内军民2000余人死伤,焚毁房屋财产无数。事后,英、美等国不顾武汉国民政府的抗议,反于4月11日向中方发出最后通牒,提出惩凶、道歉、赔偿等无理要求。4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蒋介石开始与美、英等国谈判。[1][2]
1928年3月30日,中美签订解决宁案换文,南京政府同意了美方提出的惩凶、道歉、赔偿的要求。8月9日,仿照此前中美解决宁案的模式,中英之间以外交部长王正廷和驻华公使蓝普森互换照会的形式,达成解决宁案的协议。随后,南京政府与法、意、日等国以相同的方式签订了解决宁案的协定。国民党政府外交部赔偿美方,华币887307元5角8分,美金55127元3角2分。赔偿日方华币75万元。赔偿英方华币2568917元7角9分。宁案解决后,美英等国家陆续承认了南京国民政府蒋介石打破了外交上的孤立局面。[3][2][1]

事件经过

北伐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