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楚女(1893年—1927年4月22日),汉族,原名萧秋,字树烈,乳名朝富,笔名萧楚女、丑侣、野马、匪石等,湖北省汉阳县鹦鹉洲人。[1][2]中国共产党早期著名理论家、教育家和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青年》杂志的创始人之一。[4][5]
辛亥革命前夕,萧楚女在高尚志统领的卫戍第一镇中当兵。1911年,萧楚女参加新军,参与了辛亥革命。在阳夏战役中,他的一只耳朵被炮弹震聋。1915年,他担任《大汉报》编辑和《崇德报》主笔。1919年“五四”运动后,他开始学习马列主义著作,参加了恽代英组织的“利群书社”。1920年9月,他被聘为襄阳师范教员,讲授国文、物理、哲学等,并将“利群书社”改为“共存社”。1921年秋,萧楚女到安徽省宣城第四师范任教,与恽代英一起开展青年运动。1922年夏,萧楚女由恽代英、林育南介绍参加了中国共产党。之后,到四川任教,并与熊禹治等人创办重庆公学,但不久即遭反动势力禁止而停办。1923年,他到万县省立第四师范学校任教,发动学生抵制日货。同年6月,萧楚女回重庆就任四川省立第二女子师范学校教员,兼任《新蜀报》主笔。1924年初,其返襄阳师范任教。同年5月,萧楚女协助恽代英编辑《中国青年》,并为《向导》《新建设》《学生杂志》《教育与人生周刊》等报刊撰稿。1925年“五卅”运动爆发,萧楚女到上海。同年6月,他以全国学联代表身份到南京指导工作,任《人权日报》主笔。同年,萧楚女先后主编《中国青年》《中州评论》,与国家主义派、醒狮派和戴季陶主义进行坚决斗争。1926年1月,萧楚女来到广州,在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工作,任干事兼阅览室主任,协助毛泽东编辑《政治周报》。后来,他被聘为全国农民运动委员会委员,任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专职教员。农讲所工作结束后,萧楚女于1926年11月间到黄埔军校任政治教官,兼任军校特别党部宣传委员会的政治顾问,参加指导全校的政治工作。1927年4月15日,萧楚女被捕。同月22日,萧楚女在狱中被杀害,年仅36岁。[1][5][3][6] 萧楚女牺牲后,中国共产党广泛宣传萧楚女的英勇事迹,号召青年以他为学习榜样。他的“红烛”精神也鼓舞和激励着一代又一代青年为了理想信念英勇奋斗。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发了萧楚女烈士家属证。[3]2009年,萧楚女入选“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7][3]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