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分布在湖南湘江和资江流域的汉语方言
湘语,又称湘方言、湖南话,属于汉藏语系汉语族,是汉语七大方言之一。[a][1][2]湘语主要分布在湖南的湘江、资江流域和沅江流域以及广西的全州、灌阳、资源及兴安的大部分地区和龙胜的部分地区。[3][4]湘语内部有长益片、娄邵片、衡州片、辰溆[xù]片、永全片五大次方言区。[3]此外,在四川的四川盆地中部45个县市、陕西南部、贵州的东部和西部、安徽南部等地存在有大量的湘语方言岛。[3][5] 湘语起源于春秋战国时的楚语,后发展为汉代的南楚语,又历经北方汉族人南下,与湖南境内的少数民族交流、融合,并从隋唐五代以来不断受移民语影响,湘语分为新湘语和老湘语,新湘语以长沙话为代表,老湘语以娄底双峰话为代表。[5]近代以来众多学者对湘语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调查,发现其在演变过程中产生的老湘语与新湘语的差异以及湘语区内各方言片之间的差异。湘语的语音中一般有声母20-35个不等,韵母一般有30-40个,声调有5-7类,以6个居多,绝大多数去声分阴阳。[6][7]湘语的词汇中有极具特色的方言词和一些独特的附加式状态形容词及应用广泛的子尾。[8]语法中有富有地域特色的否定副词、通用量词、动态助词和与普通话差异较大的特殊语 序。[9]清代时已有学者对以长沙方言为代表的湘语进行研究,早期的研究者一般是运用传统的音韵学、训诂[gǔ]学和文字学的知识来研究、考释湘方言词汇,新中国成立后在国家鼓励下湘语的研究和调查更加系统化,取得了大量成果。[10] 据陈晖、鲍厚星2007年统计,湖南境内的湘语使用人口约3438万,[11]据《中国语言地图集·汉语方言卷》(2012年版),截至2004年,湘语(湖南和广西境内)的使用人口约为3637万,占汉族总人口的3.2%。[3][1]随着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大力推广普通话和改革开放后湖南地区涌入大量外来人口,湘语在社会上总体呈现出一定的衰微趋势。[10]目前,对于湘方言的保护与传承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两大类:一类是由官方整理,归纳历来文献与资料;另一类是借助于广播、报纸、影视等大众传播平台进行文化宣传,提高方言在民众间的普及度。作为湖湘文化在语言方面的外在体现,湘语在以湘剧、祁剧、花鼓戏、弹词等为代表的方言曲艺、方言文学和方言谚语和方言禁忌中也得到了极大的展现和传承。[5] 发展历史
上古楚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