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中国云南省下辖的民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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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是中国云南省下辖的民族自治州,位于中国西南边陲的云南省东南部[1],土地总面积31456平方千米[2]。2023年末,全州常住人口为339.7万人。[10]截至2023年,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辖1个县级市、7个县[3]
文山州地形地貌以山区为主,分属珠江红河两大流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东汉时期,文山州隶牂牁郡隋朝时期,文山州属南宁州总管府辖。唐初期,置南宁州都督府[11]。1958年4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建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实行民族区域自治[5]1980年11月25日,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革命委员会改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12]
2024年,文山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49.11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0%。分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63.56亿元,增长2.6%;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553.24亿元,增长12.0%;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732.31亿元,增长3.0%。[4]文山州以盛产矿物为名,其中[yīn]、锑、锡探明储量居全国前列[13]。发展以三七[14]为重点的中医药产业、以绿色水电铝材为支撑的矿电产业、以康养为特色的旅游业、以绿色食品为代表的现代农业四大重点产业[15]
文山州丘北普者黑景区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16]麻栗坡大王岩岩画、侬氏土司衙署和牡宜遗址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2021年1月19日,文山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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