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音乐分为早、中、晚期三个主要阶段,以世界第一个歌剧的诞生为起点,结束于巴赫的逝世。[6]巴洛克音乐受文艺复兴时期的影响,带有浓重宗教色彩。[5]它的主要特点是通奏低音、赋格化复调的运用、“单一性姿态”的音乐展现,使用复杂和声,通常表现出强烈节奏感和丰富的音色,表达出浓烈情感。[6][7]巴洛克音乐极大促进了声乐和器乐的发展。确立歌剧作为一种音乐流派的地位,产生大型宗教声乐套曲,从清唱剧到康塔塔、受难曲。扩大器乐表演的规模、范围和复杂性,创造出巴洛克的奏鸣曲、协奏曲和组曲等器乐音乐体裁。并且该时期产生的许多音乐术语和概念至今仍在使用。[8] 命名
巴洛克最早指从17世纪后期到18世纪在欧洲流行的建筑和装饰风格,1765年,来自法语irregular(不规则),据说巴洛克源自葡萄牙语“barroco”,意思为形状不规则的珍珠(又译为“畸形的珍珠”),因其起源不确定,可能还与西班牙的“a wart[a]”有关。[9]巴洛克时期是西方音乐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所以该时期产出的音乐作品称为巴洛克音乐。[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