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投降书

1945年9月日本签署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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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投降条款(降书),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战败后签订投降书的条款,它是在1945年9月2日签订的。[1]
1945年9月2日上午9时,日本投降仪式在东京湾美国战列舰密苏里”号上举行。日本新任外相重光葵代表日本天皇和政府,陆军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代表帝国大本营在投降书上签字,签字时间为上午9时4分。[5][2]1945年9月9日,南京中国陆军总司令部礼堂举行了中国战区日本投降签字仪式,中国战区最高统帅蒋中正的特别代表、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与日本政府及大本营的代表、侵华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分别在日本的投降书上签字。[3]
投降书的签订,它标志着三个法西斯轴心国中的最后一个国家日本正式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法西斯轴心国的失败和反法西斯同盟国的胜利而告结束,是中国历史上最有意义的一个日子。[1]

事件经过

1945年7月,中、美、英联合发表《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简称《波茨坦公告》,声明共同致力于战胜日本。第八条明确规定,必须履行《开罗宣言》各项规定,即日本必须返还非法侵占的他国领土,同时,本条还明确规定了日本合法领土范围。苏联于1945年8月对日宣战后加入该公告。[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