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广东省医师协会的职能是“服务、协调、自律、维权、监督、管理”,在规范行为、反映诉求、提供服务、平衡利益等方面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团体会员
广东省医师协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单位(团体)会员、荣誉会员。凡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医疗卫生协会(学会)工作者均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凡具有一定数量医师的医疗卫生单位或团体均可申请为单位(团体)会员。为我省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医学专家以及非医学界的著名专家、知名人士可聘为荣誉会员。会员享有与履行《广东省医师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