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

国家行政机关
南充市人民政府是南充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2]

建置沿革

南充地处四川盆地东北部,嘉陵江中游。新石器时期就有先民生息,远古时是 “有果氏” 生息之地,唐虞时为巴人之国,《尚书・禹贡》地属 “梁州”。周武王伐纣后,巴国受封为巴子国,战国后期迁都阆中。秦灭巴国设阆中县,隶属巴郡汉高祖五年,设立安汉县东汉献帝兴平二年,开始设郡级行政机构。从两汉至魏晋南北朝,陆续建立多个县城。隋开皇十八年,安汉县更名为南充县。唐武德四年,置果州,同年析南充县西北部置西充县南宋理宗宝庆三年升果州为顺庆府。元、明、清数百年间,南充历为府、路治所。民国初,撤府存县,南充县城为嘉陵道治所,民国24年,道废,南充为四川省第十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治所。
1949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南充县城。1950 年1月,中共川北区委、川北人民行政公署成立,驻南充县城。辖南充、达县遂宁剑阁4专区35个县。南充专区岳池、南充、蓬安营山武胜、西充、南部、仪陇8县。1952年9月,川北人民行政公署被撤销,南充改隶四川省人民政府。1953年1月,原川北行署直辖的南充市改为省辖市,由南充专署代管。3月,阆中苍溪广安三县划归南充专区管辖,是时,南充专区辖阆中、苍溪、南部、营山、仪陇、蓬安、岳池、武胜、广安、西充、南充11县和南充市,南充市先后为四川省南充专员公署、南充地区行政公署治所。至1993年,南充经过4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建立了以丝绸纺织印染、石油及汽车配件为骨干的现代工业企业。成为国道212线与国道318线纵横交叉结点以及川东北各县公路网络的重要枢纽。中心城区面积扩大到13.67平方公里。建成日用小商品、服装衣帽、粮食、家具、建材等专业批发市场。
1993年7月2日,国务院决定撤销南充地区,建立南充市,南充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新时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