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休仁初封建安王,在孝武帝、前废帝二朝历任秘书监、南兖[yǎn]州刺史、侍中、湘州刺史、护军将军、领军将军等职,后被前废帝囚禁于宫中,险遭杀害。他在前废帝遇弑后拥立明帝,被授为司徒、尚书令、扬州刺史,并统兵讨平四方反对势力。但因功高望重,深得朝野拥戴,逐渐受到刘彧的猜忌。 泰始七年(471年),刘休仁在尚书省被赐死,时年仅29岁,对外则宣称是因谋逆事败而畏罪自裁,并下诏追贬为始安县王。
人物生平
根据《宋书·始安王休仁传》记载,刘休仁死于泰始七年(471年),“时年三十九”。但孙虨[bīn]《宋书考论》则称:“当作二十九。”中华书局点校本《宋书》的《校勘记》也称:“明帝是休仁之兄,同年明帝卒,年三十四,则休仁是弟不得是三十九,疑作二十九是。”若刘休仁卒年二十九岁,可推断出生于元嘉二十年(443年),则元嘉二十九年(452年)封王时正好十岁,与《宋书》本传中“元嘉二十九年,年十岁,立为建安王”的记载相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