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塞尔条约

西欧5国的军事同盟条约
《布鲁塞尔条约》(Treaty of Brussels)是于1948年3月17日由英国发起,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五国外长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签订的军事同盟条约,宣布成立布鲁塞尔条约组织(Brussels Treaty Organization),于同年8月25日生效,有效期50年。布鲁塞尔条约组织的建立是北大西洋军事联盟形成的前奏。[1]
《布鲁塞尔条约》的背景是冷战格局即将最终形成,为了避免触怒当时苏联和引起麻烦,《布鲁塞尔条约》在序言中申明其目的在于防止德国侵略政策复活,同时规定如果欧洲遭到武装攻击,缔约国应提供一切军事和其他援助。1950年12月,布鲁塞尔条约组织的军事机构并入北约组织,其他机构继续存在。1955年5月6日,根据1954年10月23日签订的《巴黎协定》,布鲁塞尔条约组织改组为西欧联盟,并吸收了联邦德国和意大利参加,总部设在伦敦[1]1965年4月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六国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签署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1967年7月1日,《布鲁塞尔条约》生效,欧洲共同体正式诞生。[2]

组织

Brussels Treaty Organization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的西欧第一个军事联盟组织。由英国发起,法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等国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