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清(?-1402年),本姓耿,字号不详,陕西真宁人,明朝政治家,曾任御史大夫。[1][2]
1394年(洪武二十七年),景清考中进士,以殿试榜眼的身份初次担任翰林院编修之职。[2][3]1397年(洪武三十年),景清因为奏章中出现文字错误,便揣着官印前往修改,结果被给事中弹劾,因而被关进监狱,不久得到赦免。同年12月,景清被任命为浙江金华知府。[2][3][1]1399年(建文初年),景清受建文帝委派专门监视燕王府的动静。后被召回,继续担任左佥都御史一职,后改任御史大夫。[1]1402年(建文四年)6月,明成祖(燕王)登基,命景清继续担任原职。有官员秘密上奏,称赤色异星冲犯帝座。明成祖怀疑景清仍忠于旧主,对自己不利。同年8月15日早朝,众官身着常服,唯独景清穿红色官袍,成祖见状愈发起疑,命校尉搜查,果然发现他暗藏利刃。之后景清被施以车裂之刑,九族被灭。[3] 后来明宣宗即位,追谥景清为“忠烈公”;明孝宗又赠谥号“忠敏”。[3]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