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琳

清朝大臣
石琳(1638年~1702年),字瑯公,汉军正白旗人,后金首任汉军固山额真石廷柱第四子,清朝开国元勋之后。[1]
石琳本是满族人,姓瓜尔佳氏,祖父石翰改以石为氏,后代便以“石”为姓氏。顺治十四年(1657年),石琳由佐领兼礼部郎中,后历任山东按察使河南按察使、浙江布政使、湖广巡抚、云南巡抚,官至两广总督。[2][1]吴三桂乱平,疏请改定云南赋额,并刊入《赋役全书》。[1]
石琳因病于清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去世,享年六十四岁。[2][1]。石琳于广州任14年两广总督,勤政爱民,人称“石佛”。为纪念石琳,百姓在珠江北岸边建石公祠。[2]

人物生平

石琳,汉军正白旗人,石廷柱的第四个儿子。顺治十四年(1657年),石琳十九岁,任佐领兼任礼部郎中。[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