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华

温州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
吴华,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浙江云和人,研究生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温州银行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1][2][3]
2020年5月,吴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4]2022年12月28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华等4人受贿、挪用公款、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吴华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1]

人物经历

1990.08—1996.03,中国人民银行云和县支行会计科科员、副科长;[2]
1996.03—1997.05,交通银行温州分行财会处检查辅导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