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维琏

明朝新昌郎中
明(公元?年至一六三五年)字德辉,一字德耀,号匪石,江西新昌人即今宜丰县潭山镇龙冈村人。生年不详,卒于明毅宗崇祯八年(公元1635年)。万历三十五年(公元一六0七年)进士。授延平推官耿介有大节。天启中,为郎中。杨涟魏忠贤,被旨切责,琏抗疏论谏,[zhé]贵州。崇祯初,召为南京太仆寺卿。累[zhu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在事二年。剿海寇有功,为温体仁所忌复罢官。八年,起为兵部右侍郎,未上,而卒。

人物简介

邹维琏,年幼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全靠母亲上山砍柴卖来维持生活,家境十分贫寒。少年时代他没有钱买书,便向四乡邻借阅,每次借书总是隔日即还,邻里们怀疑他没认真读。一次,他们拿来一本他曾借阅过的书,抽其中的一段考他,邹维琏从容自若,竟一字不差全文背出。他学习从不间断,上山砍柴,还边走边背诵文章。由于他刻苦自学,十九岁时补博士弟子,万历三十一年(1603)中举,三十五年(1607)中进士,大约在二十五岁时走上仕途。他因耿介廉洁,刚正不阿,怒刻阉党,抗“荷兰”有功而成为一位名重青史的千古风流人物。

人物生平

万历三十五年(1607)邹维琏中进士后,即分派为福建延平府(今南平市推官(掌勘问刑狱的地方官)。他一到任,就将积累了十数年的疑案,一一判断。使延平府人满为患的监狱,立刻空旷。当福建巡抚袁一骥与布政使窦子称不和,以积怨罗织窦的罪名,并要邹维琏帮着搜集“罪证”时,邹维琏宁愿冒着丢乌纱帽的风险,与巡抚袁一骥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