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寿

清末时期的官员
松寿(1849~1911年),[1]字鹤龄,满洲正白旗人,1907年授闽浙总督。武昌起义爆发后,福建省内的革命军起事,松寿兵败,在他自己的府邸内吞金殉国。[2]

人物简介

松寿出身满洲功臣之家,以父荫起家为工部笔帖式,逐渐升迁为郎中。在京城担任郎中数载后,松寿获得外调的机会,出任陕西督粮道。到清光绪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时,他已经晋升为山东按察使,掌管一省的司法、监察以及驿传事务。此后7年间,松寿的官越做越大,历任江宁布政使、江西巡抚、江苏巡抚、河南巡抚、工部右侍郎兼正蓝旗蒙古副都统、热河都统等要职。慈禧太后认为松寿可堪大用,遂在清光绪三十年(公元1901年)将他召至京师担任兵部尚书,1年后又改任工部尚书。松寿回朝任职仅2年时间,便再度外放,起初担任察哈尔都统,到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时又出任清朝最后一任闽浙总督。
武昌起义爆发后,福建革命党人彭寿松日本回来,在争取到福建新军协统许崇智等人的支持后,决定在1911年11月12日发动起义。1911年11月8日,福建谘议局议员劝告松寿交出政权,但被他拒绝。于是,革命党当天晚上便发动起义,松寿也组织了旗兵拼死抵抗,双方激战了一个晚上。最后,革命党和新军击溃旗兵,松寿见大势已去,吞金自杀,福州将军被击毙。清廷追赠他为太子少保,子孙世袭二等轻车都尉谥号忠节。

史书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