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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苞-抖音百科
方苞(1668年~1749年),清江南桐城(今安徽省桐城市)人[1][3],徙居江宁(今南京市江宁县),清代散文家、文学理论家[1],桐城派散文创始人[3]。 方苞4岁能作对联,5岁能背诵经文章句,6岁随家由六合迁到江宁旧居居住,仍保留桐城籍,常回枞阳。16岁时,方苞随父亲回安庆参加科举考试。24岁,方苞至京城,入国子监,以文会友,被称为“江南第一”,大学士李光地曾称赞方苞文章是“韩欧复出,北宋后无此作也”[2]。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方苞中举人[4]。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方苞考取进士第四名,后来因母亲生病而放弃殿试[2]。康熙五十年(1711年),《南山集》案发,方苞因曾经为戴名世的《南山集》作序,受牵连下刑部监狱,被判死刑[4]。方苞在狱中两年,仍坚持著作,著成《礼记析疑》《丧礼或问》[2]。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方苞免死,[5][3],以平民身份入南书房作皇帝的文学侍从,后来又移到养蒙斋编修《乐律》[2]。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方苞被任命为武英殿修书总裁[4]。雍正九年(1731年),方苞解除旗籍,授詹事府左春坊左中允;次年,迁翰林院侍讲学士[2]。雍正十三年(1735年),充《皇清文颖》副总裁。乾隆元年(1736年),方苞再次入南书房,充《三礼书》副总裁[2]。乾隆四年(1739年),方苞被谴革职。乾隆七年(1742年),方苞因病告老还乡,乾隆皇帝赐其翰林院侍讲衔,方苞从此在家闭门谢客著书[2]。乾隆十四年(1749年),方苞去世,享年八十二年[4]。 方苞主张学习《左传》《史记》等先秦两汉散文,以及唐宋古文家韩愈、欧阳修等人的作品[1]。其首创“义法”说,倡“道”“文”统一[2]。方苞所作散文多为经说及书序碑传之属,立论大抵本程、朱学说,宣扬封建礼教[1],著有《周官集注》13卷、《周官析疑》36卷、《考工记析疑》4卷、《周官辩》1卷、《仪礼析疑》17卷、《礼记析疑》46卷、《丧礼或问》1卷、《春秋比事目录》4卷、《诗义补正》8卷、《左传义法举要》、《史记注补正》、《离骚正义》各1卷、《奏议》2卷、《文集》18卷、《集外文》10卷、《补遗》14卷,另删订《通志堂宋元经解》[2]。 人物生平
康熙七年四月十五日(1668年5月25日),方苞生于江宁府六合县(今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方苞自幼家境贫寒,但十分聪明,相传方苞四岁能作对联,五岁能背诵经文章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