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小症

矮小症
矮小并不是一种疾病,而是一种症状。有的有病理意义,有的是正常变异。一般矮小越严重,意味着病理意义的可能性越大。矮小症是指有病理意义的矮小,跟相同的种族、年龄及性别的人相比,身高低于正常健康人群平均值的2个标准差以上,或低于正常人群生长曲线的第3百分位(同龄人生长水平中的第3%的水平)。矮小症的发生病因繁多。与遗传、营养状态、内分泌激素社会心理及全身疾病等多种因素有关。病因明确的矮小症可采取对因治疗,病因不明确的矮小症可以采用运动、饮食等辅助治疗,以及生长激素治疗等方法来改善病情。严重的矮小症会影响孩子的生活质量和社会交际,并且容易引起自卑心理,不利于心理健康发展。矮小症的治疗效果与发病原因、接受治疗的时间长度及生活护理等因素有关。早期诊断及治疗十分重要。

就诊科室

  • 儿科、内分泌科

病因

  • 不同的矮小症,病因不同,但有一些矮小症查不到原因。矮小症多与以下因素有关。
  • 内分泌疾病,如垂体性侏儒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性早熟等。
  • 全身慢性疾病,如吸收不良、哮喘心功能不全等。
  • 骨骼发育异常,如软骨发育不良、成骨不全等。[1]
  • 胎儿在母亲子宫中时生长发育缓慢。
  • 长期营养不良
  • 精神心理因素。
  • 青春期发育延迟。[2]
  • 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