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副中心城市

对区域经济发展有带动能力的重点城市
省域副中心城市(Provincial Sub-central City[1])是指在一省范围内,综合实力较周边城市强大,仅次于省会城市且与省会城市有一定距离(一般在300公里),拥有独特优势资源或产业,对区域经济发展有带动能力的重点城市。[2]
发达国家没有明确的省域副中心城市概念,但欧美学者普遍认为区域中心城市对区域的整体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是区域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需要在政策支持上给予重点倾斜。2001年,根据湖北省东西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时任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长江经济带智库联盟秘书长秦尊文率先提出“省域副中心城市”概念,建议在保留武汉这一中心城市同时,也应在鄂西地区建立1-2个重点发展城市,承担起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2]2001年7月,秦尊文提出宜昌“一副”,2002年5月完善为襄阳、宜昌“两副”,并向湖北省委、省政府递交了这一建议。2002年7月,湖北摈弃了此前制定的“一特五大”格局,采纳“一主两副”战略。湖北也成为了中国布局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先行者之一。[5][3]2003年,国务院原则通过《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批准将宜昌、襄阳定为省域副中心城市。[3]2021年,国务院批复《“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支持襄阳等地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支持襄阳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同年,湖北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点名了宜昌省域副中心建设。次年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提出,大力发展襄阳都市圈,支持襄阳打造引领汉江流域发展、辐射南襄盆地的省域副中心城市。[5]
2003年,湖北发文确立“一主两副”格局,全年武汉、襄阳、宜昌三市的GDP占全省比重为49.2%;到2022年,三市GDP占全省的比重已经提升至56.1%。其中,襄阳、宜昌GDP从2003年的503.31亿元、491.36亿元提升至2022年的5827.81亿元、5502.69亿元,双双突破5500亿元关卡,位列中西部非省会城市前列。同时,襄阳、宜昌两地GDP占全省的比重也从9.3%、9.1%提升至10.8%、10.2%。在此背景下,湖北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思路和做法开始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并逐步被其他省份借鉴和推广,部分省份也将这一概念应用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发展战略之中。截至2024年,国家发文明确支持建设的有徐州洛阳、襄阳、赣州延安遵义长治7个省域副中心;经省级政府部门发文支持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则更多,包括桂林柳州南阳芜湖岳阳衡阳湛江汕头宜昌、曲靖、大同临汾天水酒泉吉林等。[5]
省域副中心城市作为全国城镇体系中的区域中心城市和地区中心城市,可以与中心城市互动发展,利用自身资源禀赋做大做强,还可以与周边地区协同发展。[2]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建设,填补了中心城市辐射区域的空白,同时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再造经济增长极,减轻了省域中心城市发展压力,避免中心城市“一城独大”所带来的城市病等问题。[5]

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