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词人,与李纲、赵鼎、胡铨并称“南宋四名臣”,唐朝汝阳王李琎[jìn]之后,父亲是李高。[1] 李光于宋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中进士,调任开化县令,转任常熟县令,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官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归乡,行至江州去世,终年八十二岁。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 李光曾有文集前后30卷,已佚,《两宋名贤小集》存有《椒亭小集》1卷,后清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中辑得《庄简集》18卷。
人物生平
宋神宗元丰元年十一月初十日(1078年12月16日)丑时,李光出身。李光童年时不做恶作剧,其父李高称赞他说:“我的儿子是云间之鹤,将要使我家业兴旺。”李高去世后,李光居丧尽礼如同成人,有人送来财物,他都谢绝了。到下葬时,礼节非常合乎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