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金

明朝官员、文学家
秦金(1467年—1544年),字国声,号凤山,直隶常州府无锡县(今江苏省无锡市)人,据秦氏宗谱所述,秦金为宋龙图阁大学士秦观之后。
明朝政治人物,成化二十二年中举人,弘治六年(1493年)中进士。其人官至工部尚书、户部尚书。因在明朝政治舞台上的卓越贡献,被时人誉为“两京五部尚书,九转三朝太保”。

人物简介

秦金,字国声,号凤山。1467年9月11日生于河西村。父亲叫秦霖,是位私塾先生,秦金幼年随父到人家的学馆就读,有一次馆主设宴,没有邀请秦金,他父亲很有意见,就出了个上联“东家设宴儿无份”,要儿子对出下联,秦金就以“北阙登科我独先”为对,并说:“儿岂是贪吃的人,请父亲以后不要再讲有关吃的事。”父亲听了,很是赏识。
秦金自幼在家塾读书,成化二十二年中举人,弘治六年(1493年)中进士。弘治八年任户部福建司主事,督办京城太仓粮储。不久升河南员外郎,后晋升山西司署郎中。弘治十六年,丁父忧回乡3年。正德元年(1506年)授户部四川司郎中。正德五年,在任河南右参政时,因镇压当地农民起义而升任山东右布政使、山东左布政使。正德九年授都察院右副御史巡抚湖广。正德十五年升为户部右侍郎,嘉靖元年(1522年),改任吏部左侍郎,负责“京察”事宜。后因遭言官弹劾,复调户部左侍郎,其时户部尚书孙交未到职,由秦金主其事。嘉靖二年升任南京礼部尚书,不久调任南京兵部尚书。同年冬,又被召为户部尚书。嘉靖六年(1527年),秦金辞官告老还乡。归休4年间,他在惠山寺山门右街建造一座别墅,取名“凤谷行窝”(今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寄畅园前身)。还与邵宝、陈石村等人恢复碧山吟社,定期举行诗会。嘉靖十年,朝廷复起用他为南京户部尚书。次年,改任北京工部尚书,督修太庙嘉靖十三年进太子少保。次年升太子太保,改任南京兵部尚书。嘉靖十五年,回到无锡,住城内西水关“尚书第”。时称他为“两京五部尚书,九转三朝太保”。嘉靖二十三年(1534年)病逝,终年77岁,葬胡[dài]归山。卒赠少保,谥端敏。著有《凤山奏稿》、《抚湘政要》、《凤山诗集》、《通惠河志》、《安楚録》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