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辖县级市,由绥化市代管,位于黑龙江省中部、绥化市北部,[14]东部隔克音河与绥棱县为界,西部隔通肯河与青冈、明水、拜泉县相望,北部与北安市接壤,南部与绥化市、望奎县为邻。[15]全市幅员面积4667平方公里,下辖23个乡镇、243个行政村。截至2024年12月,户籍人口为705588人(不包括海伦农场、红光农场)。[1]市人民政府驻地在海伦镇。[5] 海伦市位于小兴安岭山地向松嫩平原的过渡地带,被视为松嫩平原的一部分。地势由东北至西南呈阶梯状分布,海拔高度介于471米至147米之间,大部分地区海拔在200米左右;境内没有高山峻岭,除少量残丘外,大部分地区为波状起伏的高平原。海伦市属于中温带气候,冬季漫长且寒冷,夏季短暂而温润,该地区年平均气温在摄氏零至二度之间,全年无霜期约130天,年降水量在500至600毫米之间。冬季和春季降水量较少,夏季降水量则偏多,因此春旱夏涉的情况时常发生。秋季冷空气活动频繁,降温迅速,早霜现象较为常见。[16]海伦市境内主要河流包括两条界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