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Xing'an county),[1]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下辖县,地处湘桂走廊要冲,[4]位于广西东北部,地处东经110°14′~110°56′,北纬25°17′~25°55′之间,北和资源县交界,东与灌阳县接界,南与灵川县接界,西和西北与龙胜各族自治县接界,[2][3]兴安县总面积2348平方公里,下辖6个镇、4个乡,常住人口30.55万人,[11][6][2][a]县政府驻兴安镇三台路51号。[8]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秦朝为统一大业在兴安县境内成功开凿灵渠。灵渠开凿后,兴安便成为南北交通要冲,秦人筑城护渠,派吏治辖,是历史上广西境内最早列入中央政府统一建制的县份之一。宋乾德初废除溥州,恢复全义县名。北宋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因与宋太宗赵匡义名相讳,取“兴旺安定”之意把县名改称兴安县。1949年11月20日,兴安解放,隶属桂林专区管辖。1998年,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兴安县隶属桂林市管辖。[4]兴安县地处江南古陆西段东南缘,湘桂褶皱带的北部。地质发展历经前泥盆纪地槽(约25~4亿年前),晚古生代地台(约4~2.3亿年前)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