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褒扬是对为保卫国家、民族和社会利益而牺牲的人员所进行的纪念活动,旨在通过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教育、鼓舞和激励社会全体成员发扬献身精神[1][2][3]。
历史沿革
在中国历史上,封建王朝有不少类似褒扬烈士的活动。明朝朱元璋曾设立祭坛亲自祭祀战死的将士。汉献帝下令对士兵死亡的情况进行处理,包括提供棺木和殡殓服务,并将其遗体送回家乡。明代还规定了对阵亡和病故军队的丧葬费用发放标准。曹操则命令对家中无产业无法生存的死者家庭提供粮食支持。辛亥革命后,为了纪念在广州起义中牺牲的烈士,华侨捐款资助修建了七十二烈士陵园。在抗日战争前后,国民政府颁布了多部法规,以表彰抗战中的忠诚烈士。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褒扬革命烈士并抚恤其家属。1980年,《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出台,使得褒扬烈士的工作更加规范化。此外,还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建立了人民英雄纪念碑,以纪念为中国革命献身的人民英雄。 褒扬活动
烈士褒扬活动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开展,不同国家和地区有着各自的褒扬形式。主要包括兴建烈士纪念建筑、举行悼念活动以及对烈士家属提供优厚待遇。例如,苏联在莫斯科附近建造了“莫斯科保卫者纪念碑”,朝鲜在平壤牡丹峰畔建立了“朝中友谊塔”,英国伦敦设有“第一次世界大战阵亡将士纪念塔”,美国华盛顿波托马克河对岸有“海军陆战队伊沃吉马岛战役纪念碑”。此外,还有多个国家为争取国家和民族独立自由而牺牲的人民建立了烈士纪念碑或陵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