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是丹东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现任市长是蒋冰。[1][2] 建置沿革
丹东历史悠久,距今1.8万多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就有先民劳动、生息、繁衍在这块土地上。距今6000—7000年前,丹东地区的先人迈入新石器时代。3500—4000年前,这里的先民进入青铜器时代。 丹东地区在唐尧时,归青州之域,虞舜属营州。战国时期,丹东地区隶属于燕(辽东郡)。燕昭王十二年(公元前300),燕昭王设立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5个郡,辽东郡设18个县。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后,隶属于秦,秦袭燕制仍置辽东郡。丹东地区在三国(魏)、西晋时仍属辽东郡。东晋十六国时期为前燕、前秦、后燕的势力范围, 仍属辽东郡。唐总章元年(公元668),唐收复辽东,置安东都护府,丹东地区属安东都护府辖地。金代,丹东地区属婆速府路(今九连城镇)。金代实行猛安谋克制度,300户为1谋克,10谋克为1猛安,开州猛安治所在今凤凰城街道。元灭南宋后,丹东地区被纳入元朝版图。元朝在丹东地区仍沿袭金制置婆娑府路,后改为巡检司。明朝,丹东地区属辽东都指挥使司。由于残存的“故元遗兵”和新兴的女真势力侵扰,明朝在边境地区实行“拓边”“实边”与开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