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峇娘惹文化

马六甲很有特色的一种文化
峇峇娘惹(baba nyonya),[1]峇峇娘惹是音译,即土生华人,在马来西亚的马六甲、槟城和新加坡都比较多。男性称为Baba“峇峇”,女性称为Nyonya“娘惹”。是十五世纪初期定居在马来亚(当今马来西亚)的满剌伽(马六甲)、满者伯夷国(印度尼西亚)和室利佛逝国(新加坡)一带的华人后裔,是古代中国移民和东南亚土著马来人所生的后代,大部分原籍是福建或广东潮汕地区[2]早期的中国移民男性居多,他们与当地非华人女性通婚生子形成了这个新的族群。[3]中华文化、马来文化和一些来自葡萄牙、荷兰、英国、泰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等地方的文化逐渐融合,形成了土生华人文化,又称“娘惹文化”。[4]其文化保留了中华传统习俗,同时吸收了当地马来人的文化特色,是中马文化交流融合的代表,也是马来西亚极具特色的文化符号和珍贵文化遗产。[5]

起源

巴巴娘惹是十五世纪初期定居在满剌伽(马六甲)、满者伯夷国(印尼)和室利佛逝国(新加坡)一带的大明国后裔,是中国人和马来人结婚后所生的后代,称为baba nyonya,巴巴娘惹是翻译,是土生华人,在马六甲,槟城和新加坡都比较多。男性称为巴巴(baba),女性称为娘惹(nyonya)。有关巴巴娘惹的来源,人们认为可以追溯到很早的年代,主要是在马六甲王朝时期,那些从中国福建一带漂洋过海而来的移民,他们大多数是中上层为官的或是殷实的商贾人家,到了马六甲以后没有再返回中国,而娶了当地的马来女子生下的后代;郑和率船队下西洋,在经过马六甲时,有一部分随行人员留在了当地,这些人定居后和当地马来族或其他民族的妇女通婚。马来语中把他们生下的男性后代称为“峇峇”,女性后代则称“娘惹”。[6]
在政治上,“巴巴”们仍保留浓厚的中国意识,这与中国清朝政府的海外政策有密切关系。1881年、1890年清廷先后在新加坡与槟城设立领事馆,以加强与华人社会的联系。清政府除赐封当地华人领袖以正式的官衔个,还允许华人富豪买官衔。1877年至1911年间,新加坡和马来半岛共有295名上层华人拥有清朝各种官衔。其中非献捐等方式取得官衔者仅5人。清朝廷这种鬻官制度在维系海外华人与祖国的联系上产生了重要作用。因为拥有中国官衔的华人在心理上自然认为自己是中国臣民,因而也就更加关切中国政局,维护中华文化。因此,马来西亚“巴巴”社会虽然融入了许多当地文化因素,却始终保持了中华文化的一些重要特点。当然,巴巴和巴巴文化现象并非马来西独有,在印度尼西亚也有。

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