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始于隋朝五省六曹制,确立于隋朝开皇元年(581年)由隋文帝杨坚创立,唐朝进一步完善,此后经历代修缮,一直到清末。“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六部”指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为中央最高职能部门。[1][2][3] 三省中最早设立的为尚书省,三国时期,曹魏将尚书台独立,发展成为政务机构。为避免尚书省职权过大,于是设立中书省,主要负责起草皇帝诏令。到南北朝时期,又发展出门下省,掌管皇帝诏令的传达。此时已形成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的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