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舒翘(1847-1901),字展如,号琴舫,晚年号慎斋,陕西长安人,清朝末年大臣,[2][3]陕派律学的代表人之一。[5]
赵舒翘幼丧父母,由叔母董氏抚养,家贫,性聪明,喜读书。当地名儒柏景伟收为徒,授以诗书,尽心教诲。[6] 在清朝同治九年(1870年),赵舒翘通过科举考试,获得了一等成绩,从而补任为廪生。[a]同治十二年(1873年),他成功中举,第二年又中进士,被任命为刑部主事。随后,他在刑部历任提牢厅主事、直隶司主事等职务。[3]赵舒翘在刑部任职期间,获得“西曹之英”的赞誉。[8]光绪八年(1882年),他因成功平反河南王树汶的冤狱而升任员外郎。赵舒翘继承了其舅父薛允升对刑律的研究,撰写了《提牢备考》两卷。[3]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监狱学的专著。[9]光绪十二年(1886年),赵舒翘被任命为安徽凤阳知府。光绪十六年(1890年),他升任浙江温处道道员,撰写了《温处盐务纪略》。光绪十九年(1893年),他担任浙江按察使,同年冬天又被任命为浙江布政使。[3] 光绪二十年(1894年),赵舒翘升任江苏巡抚。次年,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苏州也被列为通商口岸。他上书朝廷,主张保全厘金,挽回权利,并请求对江苏的盐务、厘金、太湖水师等进行整顿。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八月,因赵舒翘精通法律,他被召回刑部担任左侍郎。次年,他兼任礼部左侍郎,不久后又升任刑部尚书。在戊戌变法时期,他反对改革。随后,赵舒翘被任命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兼任军机大臣和顺天府尹。[3]1899年,义和团提出了“扶清灭洋”的口号。赵舒翘在清朝政府命令下,与他塔拉·刚毅去调查后表示支持。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后,因帝国主义坚持严惩“义和团首领”,赵舒翘在1901年被慈禧太后赐自尽。[10][11] 赵舒翘著述有《慎斋文集》《慎斋别集》《温处盐务记略》《慎战要言》《慎疾箴言》《像刑录》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