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下辖县,由营口市代管。[14]大石桥市地处东经122°05ˊ至123°00",北纬40°19ˊ至40°56ˊ,位于辽宁省中南部,辽河下游左岸,南与盖州接壤,北与海城毗郊,东与岫岩相依,西倚营口市并与盘锦隔河相望,由营口市代管。全市总面积1612.11平方千米。[5]截至2025年3月,大石桥市总人口为60.7098万人。[4]截至2025年9月,全市下辖4个街道、13个镇。[6]市政府驻地为镁都街道人民大街5号。[11][12] 大石桥市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年光照充足,四季分明,雨热同期。市境地势东高西低,西部是辽河冲积平原,中部为平原和丘陵缓冲地带,东部为千山余脉。[3][4]境内河道属大辽河、大清河水系,主要有大辽河、劳动河、黑鱼沟河、青天河、虎庄河和胜利河等。[3][4]距今26万年前,今大石桥地区已有人类劳动生息。[15]战国时,今大石桥境域属幽州,为燕国之地。[3]乾隆三年(1738年),在今石桥大街南街药店北建成拱式三洞平板石桥,大石桥因此得名。[16]同治五年(1866年),设营口海防厅(后改称直隶厅),今市境分属营口海防厅、海城县和盖平县管辖。[16]民国二年(1913年)营口海防厅改称营口县。[3]1992年11月,撤营口县,设大石桥市(县级市),属营口市管辖。[3][17] 大石桥市第一产业的主导产业有绿色无公害水稻、水果、温室蔬菜和食用菌产业等,第二产业的主导产业包括镁制品及深加工、金属制造业,第三产业的主导产业是现代服务业。[3][18][19]全市拥有辽宁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和辽宁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两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预计2024年,大石桥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22亿元,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28亿元,增长13.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00.4亿元,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下降9.8%;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预计可支配收入分别实现47022元、27510元,增长4.3%、5.1%。[8] 2020年12月,大石桥市被评为2020年度中国全面小康百佳示范县市;2021年,大石桥市入选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名单。2021年6月21日,大石桥市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21]大石桥市是“中国书法之乡”“中国诗词之乡”。[22]全市有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30处,其中,金牛山遗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棚峪石棚为辽宁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24]拥有辽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大石桥迷镇山庙会)1个及李氏宣纸烙画、大石桥陈氏民间鼓乐、鱼皮镂刻粘贴技艺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6个。[22]近年来,大石桥市通过持续举办“杏花节”“大红袍李子节”“首届苹果节”“淡水鱼文化节”等特色旅游活动以促进文旅综合发展。[25]截至2022年末,大石桥市有迷镇山旅游区、黄丫口旅游风景区和蟠龙山公园等国家AAA级旅游景区3处。[9] 名称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