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憕

隋唐时期的礼部尚书
李憕(?-755年)是唐朝并州文水(今山西文水县)人。他是凉武昭王李暠的十一世孙,父亲是神龙年间的右台监察御史李希倩。李憕聪明伶俐,以明经中举,先后担任咸阳县尉并州长史等职。他曾任户部判官、监察御史、给事中、河南少尹,并被册封为酒泉县侯。天宝初年,他出任清河太守,后转任尚书右丞京兆尹,再升任光禄卿、东都留守和检校礼部尚书。然而,唐玄宗天宝十四年(公元755年)安禄山攻陷洛阳后,李憕不幸遇害。他被追赠为司徒公、太尉,并被谥号为忠烈。[1][2]
李憕的作品有《奉和圣制从蓬莱向兴庆阁道中留春雨中春望之作应制》《同望幸新亭赐钱公宴》《和户部杨员外伯成寓直》。[1]

人物生平

李憕从小聪明伶俐,以明经中举,开元初为咸阳尉,娶相州刺史河北按察使张说的外甥女为妻。因此,张说任并州长使、天兵军大使时,李憕曾在其幕下做事。开元九年(721年),张说担任宰相,李憕为长安尉。此时,监察御生宇文融建议检田括户,并向皇帝推荐知名人士李憕、于儒卿、宇文顺、崔希逸等十人为劝农判官,兼监察御史,分路检查。玄宗采纳了宇文融的建议,开始实行检田括户。也就是按照规定,要求各州县逃亡的百姓在100天以内自首,根据个人的志愿可以在逃亡地入户籍,也可以回故乡入户籍。如果过期不自首者,一经查出,就迫其迁往边疆。李憕同其他劝农判官协同宇文融工作,把查出来的土地全部没收,按照均田制分配给没有土地的百姓使用。对于“帐外”的人口,一律登记注册,就地入户籍,免去六年的租庸调,只收很轻的户税。各地检查出逃亡农户共80多万户,田地80多万亩,征收钱数百万,检田括户取得了很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