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定力
明朝时期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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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定力(1541年—1607年),
耿定向
三弟,字子健,号叔台,
黄安
(今湖北
红安县
)人,明朝政治人物。
隆庆
五年(1571年)
进士
,历官工部
主事
、
成都
知府
、右
佥都御史
、
南京
兵部侍郎
等,卒后赠尚书。
耿定向与弟
定理
、定力合称“天台三耿”。
晚年
曾与
其兄在
黄安县
天台山创办书院,潜心学问。
人物经历
耿定力(1541年—1607年),字叔台,又字子健。隆庆五年(1571年)进士。任工部主事,不久出为成都知府。提出
采木
收木法,减免官吏勒索。
万历
年间,官至右
佥
[
qiān
]
都御史,督操江,管理江防事。曾多次上书揭露税收官吏残酷横暴、贪赃枉法等弊端,并申述
宦官
干预政事的危害,累官至
南京
兵部侍郎。卒赠尚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