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四大案

明初四大案
明初四大案亦称洪武四大案,是指明朝初年明太祖朱元璋为整顿吏治和和经济秩序引发的著名案件,即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桓案蓝玉案[1]
胡惟庸案发生在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指朱元璋以“谋不轨”罪诛杀宰相胡惟庸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人的案件。这一案件的影响持续到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这一年朱元璋以胡惟庸同党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等开国功臣。[2][3][4]空印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一说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因空白盖印公务文书而引发的案件。明朝时每年各个布政使司下属府州县都需派出审计官吏前往京师户部,核对其所在衙门缴纳中央官府的钱粮、军需事宜。所有账目必须和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方能结算。若其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就必须驳回重新造册,且须再盖上原地方机关大印才算完成。[4]朱元璋怀疑官吏利用空白文书簿册作弊,案发后下令严惩,诛杀数百名相关官员。本案影响之广,范围之大,实属罕见。[5][6][7]郭桓案发生在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指户部侍郎郭桓等人盗卖官粮的案件。郭桓等人被揭发后,朱元璋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相关人员全部处死。[6][8]蓝玉案发生在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是明太祖朱元璋借口凉国公蓝玉谋反,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朱元璋借蓝玉案彻底铲除了将权对君权的潜在威胁,将军权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中。[9][10]
四大案件牵连广泛,其中胡惟庸案前后共诛杀3万余人,吴晗在《朱元璋传》中说空印案郭桓案连坐被杀达七八万人,蓝玉案被株连杀戮的人近超过1.5万人。“四大案”后,朱元璋进一步规范了政治、军事、经济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11][12]历史学家吴晗认为朱元璋因为担心子孙不能驾驭功臣宿将,才有主张的实行了一系列的大屠杀,胡惟庸案与蓝玉案都是如此。[13]历史学者张宏杰认为朱元璋是借“四大案”没收富人财产。[14]

四大案件

胡惟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