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长龄

“江东三俊”之一
胡长龄(1758年-1814年),字西庚,号印渚,江苏南通寺街人。[2][4][3][5]
胡长龄生于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去世于嘉庆十九年(1814年)。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后任国子监祭酒,并主试山东学政。期间,因为所属生员参与“戕官劫狱案”,巡抚陈大文因为他没能察觉到位而弹劾他,降一级调用。嘉庆五年(1801年),补任光禄寺少卿。第二年,先后任顺天府、奉天府府丞,嘉庆十二年(1808年),担任太常寺卿,又提督广东学政。嘉庆十四年(1810年),担任左副都御史,仍然保留学政任职,任期满后,奉旨回京,先后被授任兵部、工部、礼部左侍郎。[2][4][3][5]
嘉庆十八年(1813年),胡长龄官至礼部尚书。第二年胡长龄因为生病而请求归乡,去世于返乡途中。胡长龄才誉卓著,被誉为“江东三俊”之一,与山阳汪廷珍合称“汪经胡史”。他的著作包括《胡三余堂存稿》等。[2][4][3][5]

人物经历

胡长龄,字西庚,号印渚,江南通州人(今江苏南通寺街人)。据说他从小聪颖敏慧,熟读四书五经,九岁时通过了乡试,成为当时年纪最小的解元郎。乾隆四十四年,胡长龄在时任江苏学政的刘墉来通州主持考试时中了秀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