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敦复

南宋吏部尚书
晏敦复(1120-1191,一作1071-1141、一作1075-1145),字景初,出生于抚州临川文港沙河(今属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他是南宋时期的诗人、大臣,同时也是北宋宰相晏殊的曾孙,词人晏几道的侄孙。晏敦复曾任吏部尚书兼江淮等路经制使,因不屈于秦桧等人的权势,反对议和而闻名。[1]

人物生平

晏敦复早年师从程颐,受到赏识。他在徽宗大观三年(1109)成为进士。起初任职于御史台,后来升迁至吏部,因坚持法律而得罪宰相吕颐浩,被贬至贵溪县。不久后,他又转任临江军的通判。绍兴二年(1132),他被任命为祠部员外郎,随后晋升为吏部官员。在吏部期间,他拒绝一切请托行为,选拔官员公正公平。他还提出了多项建议,包括节约开支和防止奸臣之子获得重要职位等,得到了皇帝的高度赞扬。[2]

政治立场

晏敦复在政治上表现出刚直不阿的态度。他曾弹劾淮西宣抚使刘光世私自交换土地,以及揭露出右丞相汪伯彦的儿子汪召嗣缺乏才能和声望,不适合担任重要职务。他的这些举动显示了他的直言不讳和不惧权势的精神。[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