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仕途
道光六年二甲一名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改刑部主事,迁中允。历庶子、侍讲学士、詹事、通政使、左副都御史。十七年,出为盛京刑部侍郎。十八年,召授刑部侍郎,兼镶红旗汉军副都统。
咸丰元年,疏陈时事,略曰:“广西逆匪,劳师糜饷。其始不过星星之火,当时牧令苟安畏事,讳盗不言;久之蒂固蔓延,养成巨患。请饬封疆大吏严查地方,如有教匪、土匪聚众以及抢劫,随时查拏,视缉捕之勤惰以为劝惩。近开捐例,实朝廷万不得已之举,各省清查,屡经申令。宜饬部臣按时详覈[hé]徵解多寡,实行赏罚章程,俾生愧奋。否则名讬[tuō]清查,事仍敷衍,国储不裕,官纪益荒,甚非朝廷澄清吏治之意。”奏入,下所司议行。授察哈尔副都统,召为户部侍郎。